懶人時報看什麼?太陽花學運遭警毆打 北市府判賠30萬、颱風天速食店暫停外送、台大通過彭文正兼職主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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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花學運遭警毆打 北市府判賠30萬
(轉自Apollo Lee的臉書,以下引述內文)
去年3月24日太陽花學運期間,警方出動鎮暴警察與水車,強制驅離佔領行政院的學生與群眾,在場聲援學運的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遭警方毆打頭破血流,他聲請國家賠償,要求警政署、行政院、台北市警局、台北市政府等單位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,台北地院新店行政法庭今下午判決台北市政府賠償30萬。可上訴。
林明慧日前出庭強調,打國賠官司目的是告訴政府:「你們做錯了,不可以再用這種方式對待人民!」林表示,提告並非針對警察個人,而是針對下命令的人。此案是太陽花學運首件國賠案判決,據律師團表示,另有35名當時被警方傷害的學生、民眾,將提告請求國賠。(懶人時報)
為什麼新加坡還有年長者需要撿紙箱維生
(愚蠢的官僚,以及富裕社會應有的提問。轉自鄭國威的臉書,以下引述內文)
兩周前,由於新加坡政府部長帶頭進行街頭訪問,使得路上那些以撿紙箱維生的老人家們,成為新加坡當今最熱門的話題。主因是部長訪問後所得到的結論是,這些生活在經濟最底層的人們,只是透過撿紙箱來做點運動罷了。
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兼人力部長陳川仁,這兩周以來,率領一群年輕志工訪問部分撿回收的老人家,隨後將他訪問結果放在臉書上。這些內容引起社會極大反彈,民眾紛紛指責他太過輕視國家當前的貧窮問題。
(中略)這位年輕的負責人強調,他們的計劃要旨,是希望能回答兩個問題:
為什麼在第一世界國家中,還會有需要以撿回收維生的狀況?而這些不分寒冬酷暑,辛苦推著紙箱,穿梭在我們社區之中的人又是誰?(懶人時報)
安全第一 颱風天遇停班課 肯德基、摩斯暫停外送
(本應如此,希望其他速食業或飲料店也比照辦理。轉自Ren-Jie Hong 的臉書,以下引述內文)
為因應颱風蘇迪勒,肯德基、摩斯官網公告暫停外送服務。
肯德基官網公告,地方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地區,該線門市將暫停外送服務,但歡迎民眾內用、外帶、車道、網路預訂餐點。摩斯餐廳亦公告停班停課地區停止外送服務,訂餐需洽各門市。(懶人時報)
獨家!台大通過彭文正兼職主持 教職員踢爆「上下交相賊」黑箱作業
(不可思議,有如此「大面神」的新聞所老師,又能期待何種新聞媒體。轉自Ching-Yi Liu的臉書,以下引述內文)
日前引發強烈批評的台大教授彭文正主持節目兼職案,在台大校院方強力施壓下,據指出,台大將宣布批准新聞研究所彭文正提出的所謂「壹電視產學合作案」,台大教授劉靜怡對7月底卸任的社會科學院長竟發公文要求新研所通過此案,表示不可思議,她直接去信要求台大校長楊泮池,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,公布這個產學合作案的全部資訊。
(中略)台大教職員表示,台大校方會聲稱這個產學合作案是經新研所、社科院審核通過,但事實是,台大新研所曾對彭提出之產學合作案召開所務會議,會中以「5:1」的表決結果,否決了「壹電視產學合作案」。所務會議的否決理由為:「台灣『政論節目』過度追求收視率,同時,是以『來賓』言論為主,電視台/主持人基本上無法『守門』功能,幾乎已經成為台灣造謠與抹黑的主要來源,爭議甚多。其經營與操作方式與「新聞專業」嚴重不符。因此,不同意產學合作。」
(中略)但沒想到台大校方從此就一口咬定台大新聞所批准了彭的「壹電視產學合作案」,台大教授表示,這種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!因為在「產學合作案」被提出後,如前所述,台大新聞所依法另外召開所務會議,並在會議中否決了「壹電視產學合作案」,前所長洪貞玲教授據理力爭,還與校方發生了嚴重爭執。
台大教授表示,8月1日後,新所長王泰琍上任(台大新聞所所長派任是輪流制,今年輪到王泰琍教授)。王泰俐是表決中唯一的「挺彭派」,而且,也是彭介紹到壹電視擔任倫理委員,新研所教授儘管多次向王泰俐強調所務會議已否決這個產學合作案,王所仍對外宣稱已經通過,並將該案送出,為此,新研所教授也與王泰俐發生多次口角衝突。
(中略)台大教授表示,彭文正早已無心教職,其教學和研究績效在新研所「幾乎年年倒數第一」,根本不可通過評鑑。他們痛陳現在的情況與台大校方的態度,是非常典型的鄉愿與沉淪,上下交相賊。
YouTube影片未經授權被「搬運」到Bilibili怎麼辦?律師詳解影音創作者的反擊之道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隨著社群平台愈趨多元,資訊流動速度不斷提升,眾人對於搬運影片早就習以為常,不過對於影音創作者而言,這就是心血遭剽竊的侵權行為。究竟未經授權而搬運如何侵蝕著作權,而當影片被搬運時,又有什麼自力救濟的手段?
搬運工活躍於各大影音平台早已不是新鮮事,「B站盜YouTube,抖音盜B站,YouTube盜抖音」的亂象層出不窮,時至今日,我們愈來愈難分辨誰才是影片的原創者。
B站(Bilibili)作為使用者生成內容(User Generated Content)為主的影音社群平台,自成立以來,已多次因為侵權的盜版和搬運影片而飽受批評,甚至吃上官司。事實上,B站在每部影片的介面上,都會標注「未經作者授權,禁止轉載」,不過仍無法有效遏止盜片和搬運。
究竟搬運觸犯什麼樣的法律?創作者在B站上遭遇侵權又要如何自力救濟?影片授權給他人要注意什麼?就讓本篇報導帶你一次了解。
美其名為「搬運」,實際卻是「盜片」
在B站上,有許多專門搬運台灣YouTuber影片的頻道,像是Dcard調查局、哈哈台街訪等影片,就經常一刀未剪地被上傳至B站。許多UP主雖然會在影片資訊欄附註「純搬運,侵權刪」,然而事實上,未經原創作者同意,逕自搬運影片的行為,已明顯違反著作權。
在B站上搜尋「視頻搬運」、「油管(YouTube)搬運」、「抖音搬運」等關鍵字,就會發現有許多教學影片,教你如何從YouTube下載影片、刪浮水印、上字幕,甚至教你如何在不違規的情況下,進行二次剪輯或二次創作。
只要成功搬運並順利累積流量,搬運工便可開通創作激勵計畫,獲取B站分潤。對原創作者而言,不只著作權遭受侵犯,更損害自身經濟收益。
影音創作者賣腦進入B站的契機,也是因為不甘影片遭搬運。由於一開始不清楚要如何透過平台內部監管機制下架搬運影片,賣腦只好私訊該名搬運工,以侵權為由要求刪除影片。雖然順利下架影片,但搬運現象依舊未能停止,於是賣腦決定採取平台雙棲策略,同步把影片上傳到YouTube與B站。
影音創作者黑仔熊則認為,影片被搬運根本防不勝防,就算搬運工創立「黑仔熊的官方搬運頻道」,也只能無可奈何地放任事情發生。黑仔熊說,他與身邊影音創作同好們仍是以YouTube作為主要營收來源,因此不會太過在乎搬運行為。
未經授權搬運有什麼法律責任?
不論是台灣還是中國皆有訂定《著作權法》保障著作人權益,以台灣的法律為例,著作人進行文學、科學、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,在完成時便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。
一般而言,下載YouTube影片再上傳至B站之行為,涉及《著作權法》專為著作權人保障的「重製權」(中國法律稱作「複製權」)。未經著作人同意,逕自重製與複製影片的搬運行為,就是侵害著作權,並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或罰金等刑罰。
若在搬運影片的基礎上,又再重新剪接、上字幕、翻譯等行為,就會進一步觸及到《著作權法》中的「改作權」,這樣的侵權行為同樣也可能面臨刑罰。
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刑責,原則上採取「告訴乃論」,若著作人沒有提告,司法機關不能起訴和審理。即使著作人不追究,也不代表重置與改作行為就是合法。
不過,只要遵守「合理使用」規範,就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。《著作權法》第65條訂定之判斷基準有4項:
-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,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。
- 著作之性質。
-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。
-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。
資鋒法律事務所陳建佑律師接受《關鍵評論網》採訪說明,即便搬運影片有註明出處,但因為逾越利用著作之比例,便不符合合理使用。另外實務上,還會去衡量侵權行為是否對著作人帶來額外利益或更多曝光。
至於改作是否符合合理使用,律師陳建佑表示,通常法院會以「轉化性因素」來判斷,也就是改作之內容是否在原著作的基礎上,創造出新的意義。
總而言之,只要在合理使用的範疇內,未經著作人逕自重製或改作,就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。
創作者如何捍衛自身著作權?
律師陳建佑向《關鍵評論網》表示,台灣創作者的影片未經授權被搬運到中國平台,基本上有2種解決措施,一是向網路平台申訴,二是採取司法途徑,在台灣或在中國提起訴訟。
就現行B站監管機制而言,若使用者發現B站上存在搬運影片,依照B站的檢舉規定,申訴程序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明與證件號碼,完成「資質認證」後,才能進一步提交侵權事由並完成檢舉。
若要採取司法途徑解決侵權問題,律師陳建佑表示,要跨海至中國提起訴訟,除了緩不濟急外,效益也十分低落。
不過,若在台灣提起訴訟,一旦勝訴便可持法院判決,向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旗下的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(TWNIC)聲請「停止解析(DNS RPZ)」,讓台灣使用者無法連上國外犯罪網站。此種機制雖然無法直接關閉設在國外的網站,但可以停止解析特定域名,台灣使用者便無法連上目標IP。
雖然創作者能夠嘗試以上述兩種方法解決侵權問題,但律師陳建佑卻無奈地表示,在平台申訴無效,司法程序不積極且曠日費時的情況下,除非像電影公司涉及龐大商業利益,不然對一般中小型創作者而言,幾乎不會有人真的去提告,使得這個議題多半沒什麼討論度。
不採取法律途徑,要如何對付盜片行為?
YouTube創作者叉雞2020年發布一部影片分享對付盜片仔的招數,只要在影片鑲嵌不明顯的「辱華」浮水印(如:習近平小熊維尼),並按波特王的作法,向中國中央網信辦「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」匿名檢舉,提交辱華浮水印之截圖,不久之後,搬運影片就會被刪除。
透過隨機插入透明度低的浮水印,便可在不影響觀看體驗下,發揮防盜效果。時過境遷,B站搬運與盜片情況依舊屢見不鮮,究竟叉雞的作法是否還有效呢?
遊戲攻略頻道主「姆姆芭柒mumu87」不久前在〈我把盜片仔送去勞改了〉這支影片揭露,即便自己的頻道經營規模不大,依舊被盜片仔給盯上。一支支辛苦製作的影片,被完整搬運、二度剪輯,甚至連文案都遭抄襲。
最讓姆姆芭柒無法忍讓的是,盜片仔直接仿冒姆姆芭柒的身份,利用搬運影片投稿「原神UP主激勵計畫」獲取遊戲獎勵。於是,姆姆芭柒決定不再息事寧人,「非常問題,就要使出非常手段。」
姆姆芭柒想起叉雞提供的防搬運方法,透過在影片中鑲嵌辱華浮水印,接著向中國中央網信辦「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」提出政治類舉報,只要符合「攻擊黨和國家制度及重大方針政策」、「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」以及「損害國家形象榮譽利益」等理由,就可順利下架被搬運的影片,甚至讓搬運工的帳號停權。
果不其然,完成舉報後不到四小時內,搬運工的帳號就被封鎖。姆姆芭柒呼籲,搬運行為絕對不能姑息,否則搬運工便可能冒用原創作者名義,不只搬運影片,可能還會發表與本人不相關的言論,後果不堪設想。
在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平台上,雖然也有侵權舉報,但實際上,該平台僅處理個人隱私洩露、侮辱謾罵與誹謗詆毀這三個類別,智慧財產權與盜版侵權反而不在受理範圍,導致創作者長年無從檢舉的窘境。
授權影片轉載,要注意什麼?
黑仔熊受訪時提到,目前還是比較少台灣YouTuber自行經營B站,不過多多少少會收到中國網紅行銷公司的合作接洽,例如授權影片搬運,或授權協助經營B站帳號。獲得授權後,網紅行銷公司就可能先行審核影片、剪輯觸及違禁之片段,節省創作者花時間與精力管理B站頻道的成本。
對於這種機會,律師陳建佑表示,「這是很好的契機,不過也要小心的開始。」他建議,創作者在談授權合作時,雙方要確認授權範圍、分潤計算,以及糾紛處理機制,像是要去哪裡仲裁和提告。雙方在訂定契約時,必須注意這些細節,才能降低後續風險,避免產生過多複雜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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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丁肇九
核稿編輯:翁世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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