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罰不怕 立委提案洗大體
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 2016-12-29 15:14

面對酒駕肇事案件層出不窮,交通部擬採加重罰鍰、啟動同車乘客連坐罰制,以減少酒駕行為的發生。(圖/Wikipedia)

目前關於台灣酒駕的罰則,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但今年截至11月止,警方已取締96676件酒駕事件,移送案件也高達58114件。因此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先前曾在市議會上提議,酒駕累犯服社會勞動時,監督單位可令赴殯儀館洗亡者大體,才能收到嚇阻作用。今(29)日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也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議,若經家屬同意,酒駕加害者應去洗被害者大體,反省自己的過錯。

葉宜津今日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時,播放前陣子網路上很紅的泰國反酒駕宣導廣告,不只批評交通部與警政署的防酒駕宣導,遠遠比不上泰國拍的反酒駕宣導廣告,更表示雖然修法後酒駕案件有減少,但酒駕行為依舊嚴重。葉宜津指出今年截至11月止,警方已取締96676件酒駕事件,移送案件也高達58114件。

所以葉宜津提議再修酒駕相關規定,未來若有家屬同意,酒駕致死者應去洗被害者大體,看看自己闖下的禍。交通部長賀陳旦點頭表贊同,並表示將與相關單位審慎研議。

至於先前拋出並進行相關議題研議的台北市,酒駕防治協會曾表示因顧慮洗大體需專業技術、家屬感受等原因,目前朝向罰酒駕累犯躺停屍床、清掃殯儀館等措施努力,提案也送至交通部進行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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